系主任、系副主任选拔任用和管理工作暂行办法-凯发app平台
为了发挥系一级组织在学院专业及学科建设工作中的重要作用,更好地规范系科各项工作,充分调动系主任(系副主任)的积极性,为学院的事业发展提供坚实组织保障,根据上级有关文件,结合我院实际情况,制定本办法。
一、任职条件
1、执行党的教育方针,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,具备履行职责所需要的理论素养。
2、有大局观念,能坚决执行学校、学院党委和行政的决议,认真履行岗位职责,开拓进取,创造性地完成交办的工作任务。
3、事业心、责任感强,在教学、科研、管理工作中做出显著实绩,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要的组织领导和协调能力,工作积极主动,有无私奉献精神。
4、作风正派,办事公道;严于律己,勤政廉洁;团结同志,有较广泛的群众基础。
5、系主任应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,具有较高的学术地位和声望,为教学、科研和管理骨干。系副主任应具有讲师及以上职称。
6、身体健康,能胜任工作,年龄一般应能任满一届。
二、职位职数
学院下设建筑与城市规划系、室内设计系、风景园林系、园艺系。各系设系主任1名,建筑与规划系增设系副主任1名。各系可根据工作需要聘任1名系主任助理。
三、工作任期
系主任、系副主任每届任期二年。连续任职原则上不超过两届。
四、岗位职责
(一)系主任的职责
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和学校、学院党委、行政的决议、决定,拟定并组织实施本系的发展规划,组织本系日常的教学、科研、社会服务和行政管理工作。具体履行以下职责:
1、认真贯彻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决议,坚持集体讨论本系行政工作中的重大问题,充分发扬民主,深入调查研究;
2、根据学院发展规划,组织制定和实施本系年度工作计划;
3、负责教学组织与监督工作。抓好教风、学风建设,积极推进教学改革,严格教学管理,保证教学质量,维护正常的教学科研秩序。
4、学院布置的其他工作。
(二)系副主任的职责
协助系主任分管相关工作。
(三)系主任助理的职责
协助系主任做好系科日常事务性相关工作。
五、选任办法
(一)系主任、系副主任产生办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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金螳螂奖教金教学奖评选细则(2015年修订稿) |